1月8日,珠海市基层社会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《珠海市加强镇(街道)社会工作站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提出到2021年6月底,全市所有镇(街道)完成社工站建设,并有效开展所辖村(居)社会工作服务;到2021年底,全市所有村(社区)社会工作服务点全覆盖。
《方案》明确,镇(街道)社工站由基层社会治理领导小组领导,民政部门具体指导,镇(街道)直接管理,主要完成协作履行基本民生保障、基层社会治理、基本社会服务三大板块12小项工作任务。
《方案》指出,镇(街道)社工站设在镇(街道)党群服务机构或其他承接民生服务职能的内部机构;村(社区)社会工作服务点由镇(街道)牵头购买社会工作服务,设在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或项目服务点。镇(街道)社工站经费由各区自行负担。市对香洲区、斗门区、高栏港区给予50%补助(不超过20万元/站),对其他区给予30%补助(不超过12万元/站),补助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。
《方案》呈现以下三大亮点:
《方案》在发挥社会工作在民生兜底服务保障中的专业作用、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,进一步延伸社会工作在链接服务资源中的枢纽作用、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骨干作用,以镇(街道)社工站建设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,打造具有时代特征、区位特点、珠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模式。 《方案》明确镇(街道)社工站协作履行基本民生保障、基层社会治理、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,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,提升社区各类主体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,发挥镇(街道)社工站资源中枢作用,撬动社区、社会组织、社区自组织、社会资源和志愿者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协同参与作用,强化辖区整合服务资源效能。 《方案》明确镇(街道)社工站配备专业持证社工,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、加强基层服务力量。把镇(街道)社工站打造为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,落实基层服务的一线阵地,大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精确度、基本社会服务满意度和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度,切实增强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,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。
来源:中国社会工作